近日,涇陽縣人民法院橋底法庭調(diào)解了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當(dāng)事人雖情深意重,但為了男方與前妻的孩子,兩人在辦案法官的調(diào)解下散了姻緣。 辦案法官楊望芝在向被告王某送達(dá)副本時了解到,二人離婚并不是因為感情破裂,而是為了原告與前妻的孩子,原告想要復(fù)婚。王某表示自己雖然也想成人之美,但又割舍不下雙方的感情,不想離婚但好像又不得不離。辦案法官了解情況后勸其認(rèn)真考慮,因為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 開庭時,原、被告雙方來到法庭,男方一臉愧疚和無奈,女方滿面愁容。楊庭長見狀,說道“我是法官,也是一個妻子和母親,你們心里有什么想法就說給我聽聽吧”。王某逐漸打開心扉,愿意開口。楊庭長在傾聽中適時地安慰、勸解,最后王某終于打開心結(jié),對這段婚姻表示已經(jīng)釋然,孩子連著父母的心,就算自己不同意離婚勉強(qiáng)維持也不會幸福。男方表示愿意將剛買的汽車給女方作為彌補(bǔ)。 案件以調(diào)解離婚結(jié)案,但辦案法官和書記員的心里都五味雜陳。再婚夫妻能走到一起本身就不容易,感情這么好更是難上加難,對此法官見證的卻并不是幸福,那就衷心的希望那個從未謀面的孩子能幸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