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jpg (97 KB, 下載次數(shù): 2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1-8-9 10:04 上傳
民警帶著先期追回的2萬元及米面油等慰問品,送到受害人秦某(左三)家中。
家住旬邑縣張洪鎮(zhèn)的村民秦某,被同一人先后騙了40多次,被騙金額10余萬元。8月3日上午,旬邑縣公安局局長王樹和辦案民警,帶著先期追回的兩萬元及米面油等慰問品,送到受害人秦某家中。7月13日,秦某前往旬邑公安局治安大隊報案稱,從2010年12月到現(xiàn)在,旬邑縣鄭家鎮(zhèn)村民魯某,以為其子找工作的名義,連續(xù)騙他多次。并以各種名義,向其索要錢財。
“今天早上,他還來我家要錢,說疏通關系用?!鼻啬痴f,家里人都覺得魯某不靠譜,給娃解決不了工作問題,就是為騙錢,勸他來報案。
得知此事后,民警安排秦某給魯某打電話,約其下午3時許,在旬邑縣購物中心門口見面。13日下午2時30分,身著便衣的5名民警,隱藏在購物中心門前周圍,而秦某則在購物中心正門口,等待魯某。
四十分鐘后,只見一男子徑直走向秦某,其外貌特征正是魯某。于是,民警立即上前,將魯某控制。
魯某對詐騙秦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魯某交待,2010年12月,他為準備蓋房的秦某推銷建材時,得知秦某唯一的兒子,至今還未找到工作。心想秦某要蓋房,手頭肯定有錢。他便以為秦某兒子找工作為由,實施詐騙。
魯某告訴秦某,自己有個好哥們“王軍”(經(jīng)查,此人為魯某虛構)在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并謊稱王軍可以將秦某的兒子安排到交警部門。
聽聞,秦某喜出望外,并央求魯某通過該關系,給兒子解決工作。于是,魯某聲稱要給“王軍”送禮,并向秦某索要4000元。第一筆贓款到手后,魯又以“王軍”之父過壽要送禮、討其開心,為秦某之子辦理退伍證等多種手段,先后騙走秦某現(xiàn)金。
在多次詐騙成功后,為不讓秦某產生懷疑,魯某重新辦理了一張移動電話卡。后以秦某親戚的名義,給秦某發(fā)短信,讓秦某相信魯某。然而,半年后,不僅秦某兒子的工作沒解決,其蓋房子的錢也已被魯某騙光。秦某家原來的舊房子已經(jīng)拆掉,一家人只能到親戚家借住。
之后,在親戚朋友的勸解下,秦某才到公安機關報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魯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報原創(chuàng)新聞,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