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9點,咸陽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刑警大隊接群眾報警稱,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間,一馬姓男子以介紹工作為由,先后從其處騙取“辦事費”共計人民幣16余萬元。接到報警后,分局黨委高度重視,要求限期破案。
41.jpg (174.99 KB, 下載次數(shù): 182)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8-7-18 10:53 上傳
通過大量走訪摸排、調取資料、分析研判,辦案民警迅速確定嫌疑人的行蹤軌跡。7月16日下午,在西安市未央?yún)^(qū)前進小區(qū)一出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抓獲。
42.jpg (97.45 KB, 下載次數(shù): 179)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8-7-18 10:53 上傳
經初步審查,犯罪嫌疑人馬某,男,39歲,咸陽市秦都區(qū)人,對其自稱是某管委會主任司機的身份,多次以安排工作為由詐騙受害群眾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審查,涉案金額已達30余萬元。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