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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08:45 上傳
楊某指認犯罪現(xiàn)場 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因家庭糾紛,妻子離家出走,還提出離婚,他便遷怒于自己的岳父,借著酒勁將其砍死,聞聲趕來的岳母和妻子,也被他砍傷。被告人楊某二審維持原判,被判死刑,經(jīng)最高法死刑復(fù)核,于7月5日執(zhí)行。
妻子離家出走還要離婚
楊某1973年生,是長武縣村民,曾于2004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09年10月,相識已久的同村村民曉娟(化名)帶著和前夫的兩個孩子,和楊某重新組建了家庭。曉娟早知道楊某這人脾氣不好,但沒想到婚后沒過多久,楊某和自己吵鬧不說,甚至還對她使用暴力,并以孩子威脅她。事后,據(jù)曉娟對公安民警的描述,2011年7月的一天,楊某給自己找了份工作,可她心里惦記照顧孩子,不愿意去,這才再次引發(fā)二人吵架?!拔遗滤诩覍ν薏缓?,回去后趕緊把娃接走了?!?011年7月19日晚10時許,楊某喝酒后,找到離家出走的妻子,并在其娘家發(fā)生爭吵。已是深夜,曉娟疲于糾纏,只說:“什么也別說了,第二天法庭上見。”
嫌岳父不替自己說話 而懷恨在心
二人正吵時,曉娟的父親聞聲趕來。岳父見楊某處于酒后狀態(tài),勸阻他們不要吵鬧,讓他先回家。見妻子不肯跟自己回家,岳父也不替自己說話,楊某懷恨在心,產(chǎn)生殺人惡念。
7月20日凌晨1時許,楊某騎摩托車再次來到妻子娘家,這一次,他帶上了家中的菜刀。
楊某從后墻翻入院內(nèi),在岳父的房間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遂用攜帶的菜刀在岳父的面部、頸部猛砍兩刀,致其當(dāng)場死亡。
而屋子的那邊,已經(jīng)熟睡的曉娟被父親的叫喊聲吵醒,和母親聞聲趕去,同樣被楊某持刀砍傷。
自己報警后逃離現(xiàn)場
這時候楊某似乎酒醒了,他用手機撥打110報警,但是在看見警車后又因害怕被抓獲,駕摩托車逃離現(xiàn)場。
凌晨6時許,楊某逃回長武縣其父母家中后,被長武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曉娟與母親全身多處被刀砍傷,經(jīng)搶救脫險。而其父親,被鑒定為銳器砍切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批捕后,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楊某提起訴訟。經(jīng)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楊某因家庭瑣事,持菜刀故意殺害他人,并致1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故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后楊某以“量刑過重”、“具有自首情節(jié)”、“被害人有過錯”為由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2年11月2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長武法院公開對楊某故意殺人案進行了二審開庭,維持原判。經(jīng)最高法死刑復(fù)核,7月5日,楊某被執(zhí)行死刑。
本報記者 吳萍 通訊員 陳波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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