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原創(chuàng)新聞,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jpg (90 KB, 下載次數: 5)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1-11-7 09:40 上傳
金先生說,旁邊的擋風玻璃就是公交車發(fā)生事故時撞碎的
“撞車后給一部分醫(yī)療費,然后一次性付3萬元,讓昏迷的病人停止治療?!苯鹣壬鷵艽虮緢鬅峋€稱,父親被公交車撞,昏迷十幾天,肇事的運輸公司給了他們這樣的處理意見,讓他氣憤不已。
已經花8萬多元醫(yī)療費
10月19日上午9時許,金先生的父親(繼父)高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至興平西大街東段,與由西向東開來的興平1路公交車相撞,高某受傷嚴重,被緊急送往醫(yī)院,目前仍在昏迷。
據金先生介紹,目前已經花了8萬多元醫(yī)療費,但他父親的情況依然沒有好轉,父親目前還在重癥監(jiān)護室接受治療,而且現在每天還要花費4000多元。
經醫(yī)生診斷,老人腦部梗塞,右腦損傷,很有可能成為植物人。
“而肇事1路車所屬的興平市第一汽車運輸公司目前支付了7萬多元的費用,其中的3萬元是對方要求將我父親從醫(yī)院接回不再治療的情況下給的。為了給父親看病,我們拿到錢后交了醫(yī)藥費,之后就很難向運輸公司要到錢了?!苯鹣壬f。
交警認定雙方同等責任
“事發(fā)后不久我們收到了興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鑒定結果是雙方負同等責任?!苯鹣壬f,“后來我們了解到事發(fā)現場公交車沒有剎車痕跡,就此事我們多次去交警部門詢問,但一直沒有給我們明確的回復?!?br />
在西大街東段的事發(fā)現場,有兩條窄巷,沒有設置紅綠燈,不時有行人從馬路穿過。
在該處開店的電動車老板說,當時撞人聲音特別大,老人被撞出好幾米遠,頭部撞到了1路公交車的擋風玻璃上,玻璃當即碎掉,人當時陷入昏迷,在事發(fā)現場并沒有看見剎車痕跡。
記者在金先生處見到了事故認定書,認定書中稱,當事司機任某駕駛陜D25695大型普通客車由西向東行駛時與由北向南駕駛電動自行車過公路的高某發(fā)生相撞,致高某受傷,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最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任某和高某負事故同等責任。
運輸公司未回應了事說
記者電話聯系到處理此事的興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路倞,他說,這個鑒定結果是在公正下進行的,如果家屬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提供理由和相關證據。
隨后,在1路車所屬的興平市第一汽車運輸公司,一位王姓負責人稱,此事發(fā)生后,該公司已經先后4次付了7.4萬的醫(yī)藥費,至于之后的付費情況將按照交警部門的各付一半的處理意見執(zhí)行。在采訪中,該負責人沒有回應家屬所稱3萬元了事的說法。本報記者李媛文/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