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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咸陽高三男生綁架殺害老師孩子被判死刑
[導讀] 高三男學生,因瑣事記恨老師,認為老師“秉公執(zhí)法”是和自己“過不去”,便綁架老師的孩子索要18萬元贖金。實施綁架中,殘忍掐死反抗的孩子……1990年出生的趙某是陜西彬縣人,2009年8月下旬的一天早晨,讀高二的趙某上課遲到,與學校門衛(wèi)發(fā)生爭吵。政教處副主任林老師狠狠地批評了他,并讓他叫來家長,將其在學校經常曠課上網,成績每況愈下的表現告知家長,希望家長加強管理。此舉讓趙某記恨在心。
幾天之后正式開學,升入高三的趙某某天晚自習又遲到了,林老師再次語重心長地批評教育他。趙某沒有聽進去林老師任何一句教育的話,心里反而想:“林老師存心和我過不去,沒事找事,我要報復?!?br />
趙某知道沒有“能力”報復林老師,便把矛頭指向林老師的孩子林翔(化名)。而后,趙某打聽了林老師在學校的住處,又購置了手機“黑卡”準備對林翔實施綁架。某天晚自習,準備找語文老師請假的趙某在樓梯上又遇見了林老師,因此他又遭到批評。趙某認為林老師還在“找事”,這堅定了他報復的決心。2009年10月5日21時許,趙某將林翔騙出學校至一個四下無人的地方,一把拉住林翔的胳膊給林老師打去恐嚇電話:“是不是在找你的孩子,你娃在我手里,明天6點半之前,準備18萬,不要報警,否則,就見不到你的孩子了……”林老師一下就聽出趙某的聲音,趙某趕緊掛了電話。
此時,林翔聽到趙某敲詐父親,也開始反抗,趙某用左手捂住林翔的嘴,將林翔摔倒在地,他左手死死捂住林翔的嘴和鼻子的同時,右手用力地掐住林翔的喉部。大約過了三四分鐘,林翔不動了,趙某用手在其鼻子上一試,發(fā)現林翔已經沒了呼吸。他不慌不忙的將尸體放在草叢中,而后去網吧上網,上了一會網后,他又返回作案現場,將林翔的尸體扔到附近一口井里。2010年10月,趙某被咸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某不服,上訴至陜西省高級法院。日前,記者了解到,省高院認為,趙某身為學生,面對老師的批評教育,產生強烈報復心理,精心策劃,綁架殺害無辜少年,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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